2007年6月12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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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察官法官并肩待“客”
宁波江北区检法联合接访创全国先例
本报记者 李道演 通讯员 杜国华

  本报讯 “我的案子拖了5个多月了,为什么法院还没判下来?”、“我对区法院的判决不服,请检察官审查监督。”……每隔一周的星期三,在宁波江北区法院接待室坐镇接访的检察官,会收到很多当事人提出的咨询或申诉。近日,江北区法院和检察院为方便当事人申诉,在法院内设立“联合接待室”,让检察官和法官一起当场受理群众咨询和申诉。据介绍,这种联合接访制在全国尚属首创。
    家住江北区文教街道的邱某因50万元的汇票纠纷被赵某告上法院,一二审都被判败诉。5月23日,邱某的代理律师来到江北法院接待室,向检察官提出了申诉。检察机关审查了有关材料认为判决存在瑕疵,准备向上级检察院提请抗诉。几天后,检察官将这个消息告诉了邱某,邱某高兴不已。
    除一些疑难案件的申诉检察官需认真审查后改日回复外,大部分咨询和申诉,检察官都能够现场处理。上周三,一位60多岁的老太太情绪激动地来到联合接待室,说自己与老伴的离婚官司拖了5个多月了还没判下来,害得自己现在没地方可住。“是不是老伴给了法官好处,让法官故意拖延时间?”
    检察官在稳定老太太的情绪后,当场打电话给办案法官询问缘由。法官回复说考虑到当事人年龄偏大,所涉财产分割较为复杂,为保护双方利益,审查得较细,导致时间较长,不过下周就将审结。得到这样的答复,老太太放心地回家了。“当事人对不利判决往往会产生不满情绪,由此容易对法院工作产生误解。通过我们的介入审查,可及时化解这类矛盾。”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,检察官出面沟通,当事人比较容易接受。
    江北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说,联合接访制度是今年4月19日正式确立的,主要受理刑事附带民事、民商事、行政告诉案件和当事人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、裁定提出再审的申请或申诉,以及检察机关管辖的部分需要立案前调查的控告案件。“联合接访制度是一种全新的监督方式,将过去的被动监督变为主动监督。同时,它也给当事人提供了另一条合法维权的方便之路。”该负责人表示,这项制度将长期执行下去。